8802122000

空载重量>7吨的直升机

基本信息 正常
商品编码 8802122000
商品名称 空载重量>7吨的直升机
法定单位 千克
更新时间 2026-01-01
所属章节信息
88 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8802 其他航空器(例如,直升机、飞机),品目88.06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除外;航天器(包括卫星)及运载工具,亚轨道运载工具
880212 直升机,空载重量>2000kg
88021220 空载重量>7000kg的直升机
进口税率
最惠国税率 2%
普通税率 11%
暂定税率
增值税率 13%
消费税率 0%
出口税率
出口税率 0%
出口退税率 13%
申报要素
0
品牌类型 必填
1
出口享惠情况 必填
2
用途 必填
3
类型 必填
4
空载重量 必填
5
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必填
6
型号 必填
7
GTIN 选填
8
CAS 选填
9
其他 选填
监管条件 代码表 »
O 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
检验检疫类别 代码表 »
无检验检疫类别
协定税率 更新时间: 2025-04-06
东盟 智利 巴基斯坦 新西兰 秘鲁 哥斯达黎加 瑞士 冰岛 澳大利亚 韩国 格鲁吉亚 毛里求斯 马尔代夫 柬埔寨 尼加拉瓜 厄瓜多尔 塞尔维亚 香港 澳门 亚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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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税率 更新时间: 2025-04-06
澳大利亚 文莱 柬埔寨 韩国 老挝 马来西亚 新西兰 新加坡 泰国 越南 日本 印度尼西亚 菲律宾 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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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Q代码表 (13位海关编码)
代码 名称
999 空载重量>7吨的直升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