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25801301

手机用摄像组件

由镜头+CCD/CMOS+数字信号处理电路三部分构成

基本信息 作废
商品编码 8525801301
商品名称 手机用摄像组件
法定单位 千克
更新时间 2022-01-04
所属章节信息
85 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8525 无线电广播、电视发送设备,不论是否装有接收装置或声音的录制、重放装置;电视摄像机、数字照相机及视频摄录一体机
852580 电视摄像机、数字照相机及视频摄录一体机
85258013 非特种用途的其他类型
进口税率
最惠国税率 0%
普通税率 130%
暂定税率
增值税率 13%
消费税率 0%
出口税率
出口税率 0%
出口退税率 13%
申报要素
1
品名 选填
2
品牌类型 选填
3
出口享惠情况 选填
4
用途 选填
5
高清摄像头报玻璃镜头层数 选填
6
高清摄像头报接口类型[是否USB2.0以上接口] 选填
7
高清摄像头报硬件传感器像素 选填
8
是否可装内置存储装置 选填
9
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 选填
10
型号 选填
11
GTIN 选填
12
CAS 选填
13
其他 选填
监管条件 代码表 »
无监管条件
检验检疫类别 代码表 »
无检验检疫类别
协定税率 更新时间: 2022-01-04
东盟 智利 巴基斯坦 新西兰 秘鲁 哥斯达黎加 瑞士 冰岛 澳大利亚 韩国 格鲁吉亚 毛里求斯 马尔代夫 柬埔寨 尼加拉瓜 厄瓜多尔 塞尔维亚 香港 澳门 亚太
0% 0% 0% 0% 0% 0% 0% 0% 0% 0%
RCEP税率 更新时间: 2022-01-04
澳大利亚 文莱 柬埔寨 韩国 老挝 马来西亚 新西兰 新加坡 泰国 越南 日本 印度尼西亚 菲律宾 缅甸
CIQ代码表 (13位海关编码)
代码 名称
101 手机用摄像组件(由镜头+CCD/CMOS+数字信号处理电路三部分构成)(Ⅰ类电视摄像机)
102 手机用摄像组件(由镜头+CCD/CMOS+数字信号处理电路三部分构成)(Ⅱ类电视摄像机)
103 手机用摄像组件(由镜头+CCD/CMOS+数字信号处理电路三部分构成)(Ⅲ类电视摄像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