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71309000

其他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重量≤10千克,至少由一个中央处理器、键盘和显示器组成

基本信息 正常
商品编码 8471309000
商品名称 其他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法定单位 千克
更新时间 2026-01-01
所属章节信息
84 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
8471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其他品目未列名的磁性或光学阅读机、将数据以代码形式转录到数据记录媒体的机器及处理这些数据的机器
847130 重量≤10kg的便携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84713090 其他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进口税率
最惠国税率 0%
普通税率 70%
暂定税率
增值税率 13%
消费税率 0%
出口税率
出口税率 0%
出口退税率 13%
申报要素
0
品牌类型 必填
1
出口享惠情况 必填
2
配置(系统组成部件) 必填
3
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必填
4
型号 必填
5
GTIN 选填
6
CAS 选填
7
其他 选填
监管条件 代码表 »
A 入境货物通关单
检验检疫类别 代码表 »
L 民用商品入境验证
协定税率 更新时间: 2025-04-03
东盟 智利 巴基斯坦 新西兰 秘鲁 哥斯达黎加 瑞士 冰岛 澳大利亚 韩国 格鲁吉亚 毛里求斯 马尔代夫 柬埔寨 尼加拉瓜 厄瓜多尔 塞尔维亚 香港 澳门 亚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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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税率 更新时间: 2025-04-03
澳大利亚 文莱 柬埔寨 韩国 老挝 马来西亚 新西兰 新加坡 泰国 越南 日本 印度尼西亚 菲律宾 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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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Q代码表 (13位海关编码)
代码 名称
101 其他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重量≤10千克,至少由一个中央处理器、键盘和显示器组成)(便携数字自动数据处理机)
102 其他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重量≤10千克,至少由一个中央处理器、键盘和显示器组成)(掌上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