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43391100

将原件直接复印的静电感光复印设备

不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

基本信息 正常
商品编码 8443391100
商品名称 将原件直接复印的静电感光复印设备
法定单位 千克
更新时间 2026-01-01
所属章节信息
84 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
8443 用品目8442的印刷用版(片)、滚筒及其他印刷部件进行印刷的机器;其他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不论是否组合式;上述机器的零件及附件
844339 其他印刷(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
84433911 将原件直接复印的静电感光复印设备
进口税率
最惠国税率 0%
普通税率 70%
暂定税率
增值税率 13%
消费税率 0%
出口税率
出口税率 0%
出口退税率 13%
申报要素
0
品牌类型 必填
1
出口享惠情况 必填
2
用途(是否专用于税目84.71所列设备) 必填
3
原理 必填
4
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必填
5
型号 必填
6
GTIN 选填
7
CAS 选填
8
其他 选填
监管条件 代码表 »
无监管条件
检验检疫类别 代码表 »
无检验检疫类别
协定税率 更新时间: 2025-04-03
东盟 智利 巴基斯坦 新西兰 秘鲁 哥斯达黎加 瑞士 冰岛 澳大利亚 韩国 格鲁吉亚 毛里求斯 马尔代夫 柬埔寨 尼加拉瓜 厄瓜多尔 塞尔维亚 香港 澳门 亚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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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税率 更新时间: 2025-04-03
澳大利亚 文莱 柬埔寨 韩国 老挝 马来西亚 新西兰 新加坡 泰国 越南 日本 印度尼西亚 菲律宾 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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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Q代码表 (13位海关编码)
代码 名称
101 将原件直接复印(直接法)的静电感光复印设备(不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印刷行业成套设备)
102 将原件直接复印(直接法)的静电感光复印设备(不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打印机)
103 将原件直接复印(直接法)的静电感光复印设备(不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复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