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2101000

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生产饮料用,按容量计酒精浓度≤0.5%

基本信息 正常
商品编码 3302101000
商品名称 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法定单位 千克
更新时间 2026-01-01
所属章节信息
33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3302 工业原料用的混合香料以及以一种或多种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包括酒精溶液);生产饮料用的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其他制品
330210 食品或饮料工业用的混合香料
33021010 酒精浓度≤0.5%以香料为基本成份的饮料原液
进口税率
最惠国税率 15%
普通税率 90%
暂定税率
增值税率 13%
消费税率 0%
出口税率
出口税率 0%
出口暂定税率
出口退税率 13%
申报要素
0
品牌类型 必填
1
出口享惠情况 必填
2
成分 必填
3
用途 必填
4
酒精含量 必填
5
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必填
6
型号 必填
7
包装规格 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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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IN 选填
9
CAS 选填
10
其他 选填
监管条件 代码表 »
A 入境货物通关单
检验检疫类别 代码表 »
R 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协定税率 更新时间: 2025-03-31
东盟 智利 巴基斯坦 新西兰 秘鲁 哥斯达黎加 瑞士 冰岛 澳大利亚 韩国 格鲁吉亚 毛里求斯 马尔代夫 柬埔寨 尼加拉瓜 厄瓜多尔 塞尔维亚 香港 澳门 亚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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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税率 更新时间: 2025-03-31
澳大利亚 文莱 柬埔寨 韩国 老挝 马来西亚 新西兰 新加坡 泰国 越南 日本 印度尼西亚 菲律宾 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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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Q代码表 (13位海关编码)
代码 名称
301 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制品(生产饮料用,按容量计酒精浓度≤0.5%)(危险化学品,用作食品添加剂)
302 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制品(生产饮料用,按容量计酒精浓度≤0.5%)(其他化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