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8901000

龙舌兰酒

基本信息 作废
商品编码 2208901000
商品名称 龙舌兰酒
法定单位
更新时间 2018-12-30
所属章节信息
22 饮料、酒及醋
2208 未改性乙醇,按容量计酒精浓度<80%;蒸馏酒、利口酒及其他酒精饮料
220890 浓度<80%的未改性乙醇;其他酒精饮料
22089010 龙舌兰酒
进口税率
最惠国税率 10.0%
普通税率 180.0%
暂定税率
增值税率 17.0%
消费税率 20.0%
出口税率
出口税率 0.0%
出口暂定税率
出口退税率 15.0%
申报要素
无申报要素
监管条件 代码表 »
A 入境货物通关单
B 出境货物通关单
F 濒危物种进口允许证
E 濒危物种出口允许证
检验检疫类别 代码表 »
R 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S 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协定税率 更新时间: 2018-12-30
东盟 智利 巴基斯坦 新西兰 秘鲁 哥斯达黎加 瑞士 冰岛 澳大利亚 韩国 格鲁吉亚 毛里求斯 马尔代夫 柬埔寨 尼加拉瓜 厄瓜多尔 塞尔维亚 香港 澳门 亚太
8.8% 0% 4% 0% 0% 0% 0% 0% 0% 3% 2% 0%
RCEP税率 更新时间: 2018-12-30
澳大利亚 文莱 柬埔寨 韩国 老挝 马来西亚 新西兰 新加坡 泰国 越南 日本 印度尼西亚 菲律宾 缅甸
CIQ代码表 (13位海关编码)
无CIQ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