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21号(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1〕121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1/12/31 【生效日期】2021/12/3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shenyang_customs/zfxxgk4391/fdzdgknr57/lzyj24/3423120/4100080/index.html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31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