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44号(关于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其他 |
【文 号】公告〔2019〕44 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9/3/13 | 【生效日期】2019/3/13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345987/index.html |
根据中国和俄罗斯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俄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的《中俄乳品双向贸易的兽医和公共卫生条件议定书》,准予符合《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中国及俄罗斯乳品相互开展贸易。
本公告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