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滤过期编码
HS编码查询指南
按章节检索
共1个搜索结果:
查看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生皮的边角废料(品目05.11);
(二)品目05.05或67.01的带羽毛或羽绒的整张或部分鸟皮;
(三)带毛生皮或已鞣的带毛皮张(第四十三章);但下列动物的带毛生皮应归入第四十一章:牛(包括水牛)、马、绵羊及羔羊(不包括阿斯特拉罕、喀拉科尔、波斯羔羊或类似羔羊、印度、中国或蒙古羔羊)、山羊或小山羊(不包括也门、蒙古或西藏的山羊及小山羊)、猪(包括野猪)、小羚羊、瞪羚、骆驼(包括单峰骆驼)、驯鹿、麋、鹿、狍或狗。
二、
(一)品目41.04至41.06不包括经逆鞣(包括预鞣)加工的皮(酌情归入品目41.01至41.03)。
(二)品目41.04至41.06所称“坯革”,包括在干燥前经复鞣、染色或加油(加脂)的皮。
三、本协调制度所称“再生皮革”,仅指品目41.15的皮革。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出口退税率 | 监管条件 | 检验检疫 | 更多信息 | |
章节目录 | 41 | 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 |||||
4106 | 经鞣制的其他不带毛动物皮及其坯革,不论是否剖层,但未经进一步加工 | ||||||
4106 92 | 其他动物干革(坯革) | ||||||
4106 9200 | 其他动物干革(坯革) | ||||||
更多信息 | |||||||
4106 9200.90 [复制] | 其他动物干革 (经鞣制不带毛) | 千克 | 0% |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