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编码查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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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称“乳”,是指全脂乳及半脱脂或全脱脂的乳。
二、品目04.03所称“酸乳”可以浓缩或调味,可以含糖或其他甜味物质、水果、坚果、可可、巧克力、调味香料、咖啡或咖啡提取物、其他植物或植物的部分、谷物或面包制品,但添加的任何物质不能用于全部或部分取代任何乳成分,而且产品需保留酸乳的基本特征。
三、品目04.05所称:
(一)“黄油”,仅指从乳中提取的天然黄油、乳清黄油及调制黄油(新鲜、加盐或酸败的,包括罐装黄油),按重量计乳脂含量在80%及以上,但不超过95%,乳的无脂固形物最大含量不超过2%,以及水的最大含量不超过16%。黄油中不含添加的乳化剂,但可含有氯化钠、食用色素、中和盐及无害乳酸菌的培养物。
(二)“乳酱”是一种油包水型可涂抹的乳状物,乳脂是该制品所含的唯一脂肪,按重量计其含量在39%及以上,但小于80%。
四、乳清经浓缩并加入乳或乳脂制成的产品,若同时具有下列三种特性,则视为乳酪归入品目04.06:
(一)按干重计乳脂含量在5%及以上的;
(二)按重量计干质成分至少为70%,但不超过85%的;以及
(三)已成型或可以成型的。
五、本章不包括:
(一)不适合供人食用的死昆虫(品目05.11);
(二)按重量计乳糖含量(以干燥无水乳糖计)超过95%的乳清制品(品目17.02);
(三)以一种物质(例如,油酸酯)代替乳中一种或多种天然成分(例如,丁酸酯)而制得的产品(品目19.01或21.06);或
(四)白蛋白(包括按重量计干质成分的乳清蛋白含量超过80%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乳清蛋白浓缩物)(品目35.02)及球蛋白(品目35.04)。
六、品目04.10所称“昆虫”是指全部或部分可食用的死昆虫,新鲜的、冷藏的、冷冻的、干燥的、烟熏的、盐腌或盐渍的;以及适合供人食用的昆虫的细粉和粗粉。但本品目不包括用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食用的死昆虫(第四类)。
一、子目0404.10所称“改性乳清”,是指由乳清成分构成的制品,即全部或部分去除乳糖、蛋白或矿物质的乳清、加入天然乳清成分的乳清及由混入天然乳清成分制成的产品。
二、子目0405.10所称“黄油”,不包括脱水黄油及印度酥油(子目0405.90)。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出口退税率 | 监管条件 | 检验检疫 | 更多信息 | |
章节目录 | 04 |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 |||||
0403 | 酸乳;酪乳、结块的乳及稀奶油、酸乳酒及其他发酵或酸化的乳和稀奶油,不论是否浓缩、加糖、加其他甜物质、加香料、加水果、加坚果或加可可 | ||||||
0403 10 | 酸乳 | ||||||
0403 1000 | 酸乳 | ||||||
更多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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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乳 (无) | 千克 | 13% | A,B | R,S,P,Q |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