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包括所有活动物,但下列各项除外:一、品目03.01、03.06、03.07或03.08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二、品目30.02的培养微生物及其他产品;以及三、品目95.08的动物。
子目0101.21所称“改良种用动物”,仅包括由本国主管部门认定为“纯种”的种用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