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7801200

质谱联用仪

基本信息 作废
商品编码 9027801200
商品名称 质谱联用仪
法定单位 千克
更新时间 2022-01-04
所属章节信息
90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9027 理化分析仪器及装置(例如,偏振仪、折光仪、分光仪、气体或烟雾分析仪);测量或检验粘性、多孔性、膨胀性、表面张力及类似性能的仪器及装置;测量或检验热量、声量或光量的仪器及装置(包括曝光表);检镜切片机
902780 其他仪器及装置
90278012 质谱联用仪
进口税率
最惠国税率 0%
普通税率 17%
暂定税率
增值税率 13%
消费税率 0%
出口税率
出口税率 0%
出口退税率 13%
申报要素
1
品名 选填
2
品牌类型 必填
3
出口享惠情况 必填
4
原理 必填
5
功能 必填
6
检测对象 必填
7
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 选填
8
型号 必填
9
GTIN 选填
10
CAS 选填
11
其他 选填
监管条件 代码表 »
无监管条件
检验检疫类别 代码表 »
无检验检疫类别
协定税率 更新时间: 2022-01-04
东盟 智利 巴基斯坦 新西兰 秘鲁 哥斯达黎加 瑞士 冰岛 澳大利亚 韩国 格鲁吉亚 毛里求斯 马尔代夫 柬埔寨 尼加拉瓜 厄瓜多尔 塞尔维亚 香港 澳门 亚太
RCEP税率 更新时间: 2022-01-04
澳大利亚 文莱 柬埔寨 韩国 老挝 马来西亚 新西兰 新加坡 泰国 越南 日本 印度尼西亚 菲律宾 缅甸
CIQ代码表 (13位海关编码)
代码 名称
999 质谱联用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