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1520010

基本信息

商品编码 8501520010
商品名称 750W<输出功率≤75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多相交流电动机
商品描述
第一法定单位
第二法定单位 千克
状态 正常
更新时间 2025/4/3

税率信息

最惠国税率 10%
普通税率 35%
进口暂定税率
出口税率 0%
出口暂定税率
出口退税税率 13%
增值税率 13%
消费税率 0%

申报要素

0 品牌类型 [?]
1 出口享惠情况 [?]
2 输出功率
3 是否为多相交流
4 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5 型号
6 GTIN
7 CAS
8 其他

监管条件[?]

3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检验检疫类别[?]

L 民用商品入境验证

协定税率

东盟 智利 巴基斯坦 新西兰 秘鲁 哥斯达黎加 瑞士 冰岛 澳大利亚 韩国 格鲁吉亚 毛里求斯

RCEP税率

澳大利亚 文莱 柬埔寨 韩国 老挝 马来西亚 新西兰 新加坡 泰国 越南 日本

CIQ代码表(13位海关编码)

代码 名称
999 750W<输出功率≤75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多相交流电动机

所属章节信息

第85章 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8501 电动机及发电机(不包括发电机组):
85015 其他多相交流电动机:
85015200 输出功率超过750瓦,但不超过75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