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1320010

基本信息

商品编码 8501320010
商品名称 16KW<输出功率≤75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直流电动机
商品描述 不包括光伏发电机
第一法定单位
第二法定单位 千克
状态 正常
更新时间 2025/4/3

税率信息

最惠国税率 10%
进口普通税率 35%
进口暂定税率
增值税率 13%
消费税率 0%
出口税率 0%
出口暂定税率
出口退税税率 13%

申报要素

0 品牌类型 [?]
1 出口享惠情况 [?]
2 是否为直流
3 输出功率
4 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5 型号
6 GTIN
7 CAS
8 其他

监管条件 [?]

3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检验检疫类别 [?]

L 民用商品入境验证

协定税率 更新时间: 2025-04-03

东盟 智利 巴基斯坦 新西兰 秘鲁 哥斯达黎加 瑞士 冰岛 澳大利亚 韩国 格鲁吉亚 毛里求斯 马尔代夫 柬埔寨 尼加拉瓜 厄瓜多尔 塞尔维亚 香港 澳门 亚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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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税率 更新时间: 2025-04-03

澳大利亚 文莱 柬埔寨 韩国 老挝 马来西亚 新西兰 新加坡 泰国 越南 日本 印度尼西亚 菲律宾 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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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Q代码表(13位海关编码)

代码 名称
101 16KW<输出功率≤75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直流电动机(不包括光伏发电机)(直流电动机)
102 16KW<输出功率≤75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直流电动机(不包括光伏发电机)(其它发电机(组)及其零件)

所属章节信息

85 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8501 电动机及发电机(不包括发电机组)
850132 直流电动机及直流发电机,750W<输出功率≤75kW
85013200 直流电动机及直流发电机,750W<输出功率≤75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