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19632010

基本信息

商品编码 7019632010
商品名称 两用物项管制的玻璃纤维制宽度超过30厘米的长丝平纹织物,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110克,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22特克斯
商品描述
第一法定单位 千克
第二法定单位
状态 正常
更新时间 2024/11/28

税率信息

最惠国税率 10%
普通税率 40%
进口暂定税率
出口税率 0%
出口暂定税率
出口退税税率 9%
增值税率 13%
消费税率 0%

申报要素

0 品牌类型 [?]
1 出口享惠情况 [?]
2 材质(玻璃纤维制)
3 织造方法(机织)
4 纱线类型(细纱等)
5 幅宽
6 每平方米克重
7 单纱细度
8 标称厚度
9 GTIN
10 CAS
11 其他

监管条件[?]

3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检验检疫类别[?]

协定税率

东盟 智利 巴基斯坦 新西兰 秘鲁 哥斯达黎加 瑞士 冰岛 澳大利亚 韩国 格鲁吉亚 毛里求斯
0% 4.2% 0% 0% 0% 1.2% 0% 0% 0% 0%

RCEP税率

澳大利亚 文莱 柬埔寨 韩国 老挝 马来西亚 新西兰 新加坡 泰国 越南 日本
5% 5% 5% 5% 5% 5% 5% 5% 5%

CIQ代码表(13位海关编码)

代码 名称
999 两用物项管制的玻璃纤维制宽度超过30厘米的长丝平纹织物,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110克,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22特克斯(比模量≥3.18×10^6m,以及比抗拉强度≥7.62×10^4m,机械结合的)

所属章节信息

第70章 玻璃及其制品
7019 玻璃纤维(包括玻璃棉)及其制品(例如,玻璃纤维纱线及其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