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6号(关于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
|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 【文 号】公告〔2018〕26 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2018/4/9 | 【生效日期】2018/4/9 |
| 【效 力】有效 | |
| 【效力说明】 |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1662286/index.html | |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对2018年4月10日(含)以后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请相关企业在2018年4月30日前尽快到海关打印4月10日之前预结关的、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原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相关系统将于4月30日起停止运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