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2号(关于进口立陶宛青贮饲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9〕52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3/25 【生效日期】2019/3/25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357836/index.html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立陶宛共和国农业部、食品兽医局关于立陶宛青贮饲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立陶宛青贮饲草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立陶宛青贮饲草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立陶宛青贮饲草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