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2号(关于进口立陶宛青贮饲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其他 |
【文 号】公告〔2019〕52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9/3/25 | 【生效日期】2019/3/25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357836/index.html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立陶宛共和国农业部、食品兽医局关于立陶宛青贮饲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立陶宛青贮饲草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立陶宛青贮饲草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立陶宛青贮饲草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