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1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文 号】公告〔2017〕41 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7/9/4 | 【生效日期】2017/9/1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732934/index.html |
为促进对外投资,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业务管理,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2210,简称“对外投资”,适用于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出口的设备、物资。
二、海关监管方式代码0110(一般贸易)的适用范围不再包括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带出的设备、物资。
上述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