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8〕15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1/31 【生效日期】2018/2/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1455922/index.html
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作出修改。现将该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见附件)予以发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关税款缴款书.tif       2.退税申请书(格式一).tif       3.退税申请书(格式二).tif      4.收入退还书.tif       5.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tif   海关总署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