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文 号】公告〔2018〕15 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8/1/31 | 【生效日期】2018/2/1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1455922/index.html |
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作出修改。现将该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见附件)予以发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关税款缴款书.tif
2.退税申请书(格式一).tif
3.退税申请书(格式二).tif
4.收入退还书.tif
5.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tif
海关总署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