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3年第32号公告(关于禁止进口原产于利比里亚的所有原木和木材制品)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3年第32号公告 【发文机关】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发布日期】2003/7/4 【生效日期】2003/7/7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672/index.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公告 2003年 第32号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2003年5月6日通过的第1478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决定自2003年7月7日至2004年5月7日,禁止进口原产于利比里亚的所有原木和木材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