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1号(关于批准发布海关化验标准)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综合类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1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7/3/28 【生效日期】2007/4/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61595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5961/index.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硅铝处理的金红石型钛白粉的鉴定方法》和《有机表面处理的二氧化硅的鉴定方法》等14项海关化验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