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7号(关于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吉祥物海关保护备案)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知识产权类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7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8/5/20 【生效日期】2008/5/20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113010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509/index.html
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就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标志之一的吉祥物向我署提出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我署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   权利名称:上海世界博览会吉祥物(见附件)。   进出口侵犯上述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的,海关将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世博会吉祥物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