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商务部2008年第96号联合公告

【法规类型】其他参考资料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海关总署、商务部2008年第96号联合公告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商务部
【发布日期】2008/12/11 【生效日期】2009/1/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806/index.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五批),本公告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五批)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五批)   序 号 海关商品编码 名 称 备 注 1 3101001910 未经化学处理的森林凋落物 包括腐叶、腐根、树皮、树叶、树根等森林腐殖质。 2 3101009020 经化学处理的森林凋落物 3 2703000010 泥炭(草炭) 沼泽(湿地)中,地上植物枯死、腐烂堆积而成的有机矿体(不论干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