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商务部2008年第96号联合公告
【法规类型】其他参考资料 |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文 号】海关总署、商务部2008年第96号联合公告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08/12/11 | 【生效日期】2009/1/1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806/index.html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五批),本公告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五批)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五批)
序 号
海关商品编码
名 称
备 注
1
3101001910
未经化学处理的森林凋落物
包括腐叶、腐根、树皮、树叶、树根等森林腐殖质。
2
3101009020
经化学处理的森林凋落物
3
2703000010
泥炭(草炭)
沼泽(湿地)中,地上植物枯死、腐烂堆积而成的有机矿体(不论干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