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40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黄油及其他脂和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文 号】总署公告〔2009〕40号 | 【发文机关】 |
【发布日期】2009/7/14 | 【生效日期】2009/7/22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866/index.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 告2009年 第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1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7月8日,海关总署在对外网站(www. customs.gov. cn)公布了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黄油和其他从乳中提取的脂和油(税则号列04051000,04059000)进口数量接近今年触发水平数量的情况。至今年7月21日,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9918吨,超过今年9870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7月22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二00九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