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8号(关于发布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中文版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综合类
【文  号】公告〔2016〕48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6/9/1 【生效日期】2017/1/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30717/index.html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是我国制订及实施进出口税则、贸易管制、统计以及其他各项进出口管理措施的基础目录。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世界海关组织发布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为履行《协调制度公约》缔约方的义务,保证新版《协调制度》在我国的有效实施,现发布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中文稿(详见附件),供有关部门及单位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