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4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其他 |
【文 号】公告〔2018〕114 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
【发布日期】2018/8/31 | 【生效日期】2018/8/31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032679/index.html |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联合公告第143号对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
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