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4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8〕114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18/8/31 【生效日期】2018/8/3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032679/index.html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联合公告第143号对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   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