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1号(关于延期执行2018年第127号、第135号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综合类 |
【文 号】公告〔2018〕171 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8/11/16 | 【生效日期】2018/11/16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103309/index.html |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将2018年第127号公告、2018年第135号公告施行日期延后至2018年12月24日。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