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7号(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企业管理类 |
【文 号】公告〔2018〕177 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8/11/22 | 【生效日期】2019/1/1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127183/index.html |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配套执行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含通用标准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单项标准)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说明.doc
2.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通用标准).doc
3.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通用标准).doc
4.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进出口收发货人).doc
5.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进出口收发货人).doc
6.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报关企业).doc
7.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报关企业).doc
8.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doc
9.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doc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