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8年第101号(关于公布201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联合公告〔2018〕101 号 【发文机关】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12/10 【生效日期】2019/1/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292886/index.htm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201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2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布的《2018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5号同时废止。     附件:201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pdf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