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5年第5号公告(关于调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及《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环保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5年第5号公告 【发文机关】环保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发布日期】2005/1/24 【生效日期】2005/1/24
【效  力】失效
【效力说明】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11号公告废止。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720/index.html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5号   因国家年度商品编码进行了调整,部分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和《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废物的商品编码有所调整,现将调整编码后的《目录》予以发布。   受《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内“进口废物名称”栏目格式限制,为便于管理,经研究,统一简化有关货物名称,简化后的货物名称详见附件“证书名称”,“证书名称”与“货物名称”所指货物的含义和范围相同。   对2004年12月31日前(含)签发的已经调整商品编码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准予使用至2005年3月31日(含),逾期未使用完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可直接到废物进口登记中心进行更换。自2005年4月1日起,检验检疫机构凭2005年环保总局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检验机构签发的《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证书》受理报检,环保项目检验合格后出具《通关单》,海关凭2005年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通关单》验放进口废物。对2004年12月31日前(含)签发的未调整商品编码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在原商品编号后直接加“00”的视为未调整商品编码。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2.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序号 调整后商品编码 原商品编号 货 物 名 称 证 书 名 称 说明 1 0506.9011.10 0506.9010 含牛羊成分的骨废料 含牛羊成分的骨废料 原骨废料拆号 2 0506.9019.10 0506.9010 其他骨废料 其他骨废料 3 4401.3000.00 4401.3000 锯末、木废料及碎片,不论是否粘结成团;木段、块、片或类似形状 木废料   4 4501.9000.00 4501.9000 软木废料;碎的、粒状的、或粉状的软木 软木废料   5 4707.1000.00 4707.1000 回收(废碎)的未漂白牛皮纸或纸板及回收(废碎)的瓦楞纸和纸板 废纸   6 4707.2000.00 4707.2000 回收(废碎)的主要由漂白化学桨制未经本体染色的其他纸和纸板 废纸   7 4707.3000.00 4707.3000 回收(废碎)的主要由机械桨制纸或纸板(例如,报纸、杂志及类似印刷品) 废纸   8 4707.9000.00 4707.9000 回收(废碎)的其他纸及纸板,包括未分选的 废纸   9 5202.1000.00 5202.1000 废棉纱线(包括废棉线) 废棉纱线   10 5202.9900.00 5202.9900 其他废棉 其他废棉   11 5505.1000.00 5505.1000 合成纤维废料 合成纤维废料   12 5505.2000.00 5505.2000 人造纤维废料 人造纤维废料   13 7204.1000.00 7204.1000 铸铁废碎料 废钢铁   14 7204.2900.00 7204.2900 其他合金钢废碎料 废钢铁   15 7204.3000.00 7204.3000 镀锡钢铁废碎料 废钢铁   16 7204.4100.00 7204.4100 车、刨、铣、磨、锯、挫、剪、冲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钢铁废料,不论是否成捆 废钢铁   17 7204.4900.90 7204.4900.90 其他钢铁废碎料 废钢铁   18 7204.5000.00 7204.5000.00 供再熔的碎料钢铁锭(含废机床、废机车、废机车头等) 废钢铁   19 7404.0000.90 7404.0000.90 铜废碎料,不包括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 铜废碎料   20 7503.0000.00 7503.0000 镍废碎料 镍废碎料   21 7602.0000.90 7602.0000.90 铝废碎料,不包括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 铝废碎料   22 7902.0000.00 7902.0000 锌废碎料 锌废碎料   23 8002.0000.00 8002.0000 锡废碎料 锡废碎料   24 8103.3000.00 8103.1000 钽废碎料 钽废碎料   附件二: 限 制 进 口 类 可 用 作 原 料 的 废 物 目 录 序号 调整后商品编码 原商品编码 货 物 名 称 证 书 名 称 说 明   1 1703.1000.00 1703.1000 甘蔗糖蜜 甘蔗糖蜜   2 1703.9000.00 1703.9000 其他糖蜜 其他糖蜜   3 2619.0000.00 2619.0000 熔渣、浮渣,氧化皮及其他废料(冶炼钢铁所产生的(粒状熔渣除外)) 熔渣、浮渣,氧化皮及其他废料   4 2620.9990.10 2620.9990.10 含五氧化二钒大于10%的矿灰及残渣 含五氧化二钒大于10%的矿灰及残渣   5 3915.1000.00 3915.1000 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6 3915.2000.00 3915.2000 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7 3915.3000.00 3915.3000 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8 3915.9010.00 3915.9000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废碎料及下脚料 PET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其他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拆号 9 3915.9090.00 3915.9000 其他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其他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10 6310.1000.10 6310.1000.10 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包括废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纺织材料制碎织物   11 6310.9000.10 6310.9000.10 新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其他碎织物等(包括废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纺织材料制其他碎织物   12 7204.2100.00 7204.2100 不锈钢废碎料 不锈钢废碎料   13 7204.4900.10 7204.4900.10 废汽车压件 废汽车压件   14 7204.4900.20 7204.4900.20 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 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   15 7401.2000.00 7401.2000 沉积铜(泥铜) 沉积铜(泥铜)   16 7404.0000.10 7404.0000.10 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包括废电机、电线、电缆、五金电器) 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   17 7602.0000.10 7602.0000.10 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包括废电线、电缆、五金电器) 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   18 8101.9700.00 8101.9700 钨废碎料 钨废碎料   19 8104.2000.00 8104.2000 镁废碎料 镁废碎料   20 8108.3000.00 8108.3000 钛废碎料 钛废碎料   21 8908.0000.00 8908.0000 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 废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