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9号公告(关于对铁矿砂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文 号】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9号公告 | 【发文机关】商务部、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5/2/21 | 【生效日期】2005/3/1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723/index.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05年3月1日起,对铁矿砂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三,见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附件一)。铁矿砂商品编号包括:2601110000、2601120000、2601200000。凡铁矿砂进口企业,须按《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办理自动进口许可手续。海关凭商务部门发证机构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进口铁矿砂的报关验放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