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4号(关于对原产于我国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66长丝终止反倾销调查)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4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5/4/28 | 【生效日期】2005/4/28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595/index.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5年第24号公告,决定终止对原产于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以下简称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66长丝的反倾销调查,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
2005
年
4
月
29
日
起
,对于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66长丝(税则号列:54023111、54023112、54024110、54024120),海关停止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海关总署2004年第30号公告停止执行。
二、此前已经按照海关总署2004年第30号公告征收的反倾销保证金,有关进口经营者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征收地海关申请退还。
特此公告。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