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1号(关于停止使用调查证)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综合类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1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5/7/13 【生效日期】2005/7/13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739/index.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05年 第31号      因海关系统内部职能调整,全国海关自2005年8月1日起,停止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调查证》。海关总署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调查证管理规定》(署调〔1999〕83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