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87号(关于天然砂出口有关问题)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87号 【发文机关】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6/12/14 【生效日期】2007/3/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375/index.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  告2006年  第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就天然砂出口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从2007年3月1日起恢复禁止天然砂出口管理措施(HS编码:2505100000、2505900000)。  二、对台港澳地区出口将另行规定,规定出台前按照本公告第一条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二OO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 序 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备  注 1 2505100000 硅砂及石英砂 2505编码项下商品统称各种天然砂,不论是否着色,但含金属砂除外 2 2505900000 其他天然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