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87号(关于天然砂出口有关问题)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文 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87号 | 【发文机关】商务部、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6/12/14 | 【生效日期】2007/3/1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375/index.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 告2006年 第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就天然砂出口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从2007年3月1日起恢复禁止天然砂出口管理措施(HS编码:2505100000、2505900000)。 二、对台港澳地区出口将另行规定,规定出台前按照本公告第一条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二OO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
序 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备 注
1
2505100000
硅砂及石英砂
2505编码项下商品统称各种天然砂,不论是否着色,但含金属砂除外
2
2505900000
其他天然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