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74号(关于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采用2007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74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6/12/27 【生效日期】2007/1/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53926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435/index.html
     根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对缔约国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将采用以世界海关组织2007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为基础的进出口税则。世界海关组织为确保各缔约国统一理解、执行2007版协调制度,编制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该注释是关于协调制度各品目的商品范围及所涉及商品的法定解释。海关总署组织出版了《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该注释是中国海关实施进出口税则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