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14号公告(关于调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文 号】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14号公告 | 【发文机关】商务部、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7/3/10 | 【生效日期】2007/4/1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350/index.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4号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对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取消其中塑料原料等商品共计338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现将取消商品目录及调整后2007年新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目录一、目录二、目录三)予以公布,并从4月1日起生效。 附件一: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附件二: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00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