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14号公告(关于调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14号公告 【发文机关】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7/3/10 【生效日期】2007/4/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350/index.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4号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对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取消其中塑料原料等商品共计338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现将取消商品目录及调整后2007年新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目录一、目录二、目录三)予以公布,并从4月1日起生效。   附件一: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附件二: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00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