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5号(关于对生皮和生毛皮等动物皮张类商品按13%的税率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5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7/3/30 | 【生效日期】2007/4/1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61729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441/index.html |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自2007年4月1日起,对生皮和生毛皮等动物皮张类商品(详见附件)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按13%的税率计征。
特此公告。
附件:按13%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动物皮张类商品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