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5号(关于对生皮和生毛皮等动物皮张类商品按13%的税率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5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7/3/30 【生效日期】2007/4/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61729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441/index.html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自2007年4月1日起,对生皮和生毛皮等动物皮张类商品(详见附件)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按13%的税率计征。   特此公告。      附件:按13%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动物皮张类商品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