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号(关于公布《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 【内容类别】请选择 |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号 | 【发文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7/12/29 | 【生效日期】2008/1/1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5998/index.html |
公告正文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