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号(关于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8/1/4 | 【生效日期】2008/1/1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94695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485/index.html |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出口暂定关税税率表
二○○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