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0号(关于废止部分海关公告和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综合类 |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0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8/3/27 | 【生效日期】2008/3/27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105551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462/index.html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
2008
年
1
月
30
日
以海关总署令第170号予以公布,并将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
实施。根据《办法》内容,现决定对部分海关公告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自《办法》实施之日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海关公告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