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08年第92号公告(关于公布200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综合类 |
【文 号】海关总署2008年第92号公告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8/12/22 | 【生效日期】2009/1/1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804/index.html |
根据《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的内容,海关总署对200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规范申报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统计商品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2009年版《规范申报目录》、《统计商品目录》,正式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
2009年版《规范申报目录》、《统计商品目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报关时应当严格按照2009年版《规范申报目录》、《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要求填制报关单并办理通关手续。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