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09年第87号(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文 号】联合公告〔2009〕87号 | 【发文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9/12/31 | 【生效日期】2010/1/1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946/index.html |
根据《药品管理法》、《海关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海关商品编号,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仍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2007年10月11日公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麻醉药品海关商品编号.rar 2.精神药品海关商品编号.rar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