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告2010年第2号(关于公布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
【法规类型】请选择 | 【内容类别】请选择 |
【文 号】海关总署 | 【发文机关】 |
【发布日期】0001/1/1 | 【生效日期】0001/1/1 |
【效 力】请选择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956/index.html |
根据《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第2号)的规定,现将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tiff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