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公告2010年第96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关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应证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文 号】联合公告〔2010〕96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0/12/28 | 【生效日期】2010/12/28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108/index.html |
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规范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与商务部(原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关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应证问题的通知》(署法〔2000〕745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