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号(关于2011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数量和201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文 号】总署公告〔2012〕1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2/1/10 | 【生效日期】2012/1/10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有效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196/index.html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1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有关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1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仍继续适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1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