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公告2012年第204号(关于调减部分商品出口检验检疫监管)
【法规类型】 | 【内容类别】 |
【文 号】海关总署 | 【发文机关】 |
【发布日期】0001/1/1 | 【生效日期】0001/1/1 |
【效 力】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276/index.html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决定联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取消对涉及纺织和机电等类别的22个HS编码(详见附件)项下商品的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本公告自2012年12月15日起施行。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2年12月12日
附件:调减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的商品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