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9号(关于公布《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文件格式标准》及《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存单准入标准》)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综合类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29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3/5/28 【生效日期】2013/6/1
【效  力】失效
【效力说明】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9号废止附件一。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307/index.html
        为深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规范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上传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文件和开展企业存单的行为,海关总署制定了《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文件格式标准》(见附件1)和《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存单准入标准》(见附件2),自2013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文件格式标准.doc             2. 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存单准入标准.doc                                海关总署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