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3年第164号(关于美国输华葡萄酒证书事宜)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文 号】联合公告〔2013〕164号 | 【发文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3/12/2 | 【生效日期】2014/3/1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有效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023/index.html |
经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与美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磋商达成一致,自2014年3月1日起,美国财政部烟酒税收贸易局将启用美国输华《葡萄酒出口证书》(证书样本见附件),作为美国输华葡萄酒的唯一官方证书,不再签发目前的美国输华葡萄酒原产地证书、健康证书、卫生证书、真品证书及自由销售证书等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1.
《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质检联)(0).rar
2.
《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海关联).rar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