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4年新增和调整部分)》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其他 |
【文 号】总署公告〔2014〕63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4/8/27 | 【生效日期】2014/9/1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129/index.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是海关和有关政府部门、从事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为便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准确申报,我署根据相关标准更新以及技术发展等情况,新增和调整了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4年新增和调整部分)》.doc
海关总署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