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8号(关于石家庄海关开展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综合类 |
【文 号】总署公告〔2014〕68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4/9/15 | 【生效日期】2014/9/22 |
【效 力】失效 | |
【效力说明】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8号废止。 | |
【来 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135/index.html |
为进一步落实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重要国家战略,加快经济紧密联系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步伐,为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环境,切实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将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拓展到河北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4年9月22日起,石家庄海关正式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海关总署2014年第45号公告正式适用于石家庄海关关区。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9月15日